北京在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应材料,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:
一、提取条件
在职职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申请提取:
住房消费类
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
偿还购房贷款本息(含商业贷款、公积金贷款)
支付房租(需本人及配偶在京无自有住房)
非住房类
离休、退休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
出境定居
死亡或被宣告死亡(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)
特殊情形
重大疾病、突发事件致家庭困难
多子女家庭租房(可按实际租金全额提取)
二、提取材料
需根据提取类型准备相应材料,通用材料包括:
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银行储蓄账号(I类卡)
《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(单位开具)
分类材料示例:
提取类型 所需材料
购房提取 购房合同、首付款发票/房产证、契税完税凭证
租房提取 租赁合同备案号、无房证明(系统自动核验)
偿还房贷提取 贷款合同、还款明细
重大疾病提取 医院诊断证明、医疗费用发票、家庭关系证明
三、办理流程
方式1:线上办理(推荐)
登录系统
进入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】(gjj.beijing.gov.cn),点击“个人网上业务平台”。
填写申请
选择提取事项(如“租房提取”“购房提取”),录入房屋/贷款信息,填写收款账户。
提交审核
上传材料影像,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。
资金到账
审核通过后,公积金自动转入指定银行卡。
方式2:线下办理
单位申请
向单位提交申请,单位核实后出具《提取申请书》。
现场办理
携带材料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办理。
资金划转
审核通过后,资金打入银行账户。
四、提取额度限制
租房提取:每月不超过月缴存额的50%(商品住房),多子女家庭可突破限制。
购房提取:不超过购房总价款,已有两套住房时不超过账户余额的60%。
还贷提取:每月不超过上月实际还款额(仅有一套住房时)。
第三套住房:禁止提取公积金。
五、注意事项
材料真实性:虚假材料将导致提取失败,并影响信用记录。
异地办理:雄安新区租房职工不受“在京有无房产”限制。
提取频率:
还贷提取:每月一次。
租房提取:按月或按合同周期。
账户要求:需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(租房)或1年(购房)。
六、常见问题
Q:能否用公积金付首付?
A:仅限提取支付已购房的首付款,需提供购房合同及发票。
Q:线上办理失败怎么办?
A:核对材料是否清晰完整,或前往柜台办理。
建议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官网或APP实时查询办理进度,或拨打12329咨询。
